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EDP 校友联谊会章程

 一、组织架构图:

二、总则:

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EDP 校友联谊会是由(曾/正)在浙江大学学习的校友和高端人 才自愿组成的联合性、非营利性的学生联谊组织。本会隶属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校友 分会。

三、宗旨:

遵守我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社会道德风 尚,继承和弘扬浙江大学优良传统,加强会员之间、会员与学校学院、会员与各地同 学之间的联系和交流;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,为会员事业发展服务,为学校建设与发 展服务, 为祖国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。

四、入会条件:

(一)赞成并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曾在或正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EDP 中心学习的学员。

(四)拥护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、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爱国、敬业、 诚信、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
(五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/刑事处罚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六)有奉献精神,乐于为联谊会大众奉献,不利用联谊会平台为自己谋私利;

(八)有包容心,有公信力,办事公正公开,符合程序,代表大部分会员群体。

(九)经联谊会秘书处初审报秘书长同意之后,报送理事会代表会议讨论审核后 方可成为正式会员,由秘书处办理会员证书。

五、提交入会资料:

(一)4 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,生活照一张;

(二)本人名片两张;

(三)本人身份证(或护照)复印件一张;

(四)提交本单位简介,最新企业资质材料及个人简介(书面一份,电子版一份)。

六、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服务:

会员享有校友联谊会提供的各类服务权。联谊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:

(一) 在联谊会报纸、会刊及网站平台上刊登优秀会员及企业信息;会刊将面向 会员定向发行。在网站上发布优秀会员的管理实践经验、个人心得、学术性观点等;

(二) 发展吸收会员,广泛联络社会各界校友,为会员搭建交流和沟通的平台;

(三) 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媒介效应,树立联谊会品牌形象,扩大联谊会的社会 影响;

(四) 热心参与教育公益事业,为学校的发展献策献力;

(五) 开发整合校内各种学习资源,组织开展主题讲座、案例研讨、学习考察等 活动,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;

(六) 协助校友解决企业管理、政策法律等各类问题,为会员提供咨询帮助;

(七) 定期举办理论研讨、经验交流、品鉴活动、户外运动等系列活动,增进会 员间的联系与友谊,促进会员的交流与合作;

(八) 凭借浙江大学及管理学院拥有的知识、技术、成果与信息资源,为会员单 位的科学研究、企业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与信息服务;

(九) 校友联谊会将根据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,定期举办校友活动;

(十)   根据需要,为会员企业在管理学院或其它单位举办新产品演示会,发布会;

(十一)需要联谊会帮助解决问题时,可以向联谊会寻求帮助。

(十二)会员享本会的选举权、被推举权和表决权。

(十三)会员对本会的各项制度、活动等方面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
(十四)会员享有联谊会定期提供的内部通讯录、内部刊物等资料。

(十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会员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件。

(十六)会员享有相应的学习优惠:会员本人或派人参加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EDP中心举办的系列公开课程、企业内训及其他学习活动时享受 EDP 中心给予的会员 优惠待遇。

(十七)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学校声誉和本会名誉的会员,经联谊会常务会长 及以上人员表决通过,予以取消其会员资格,并收回会员证件。

七、本会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 

(一)领导本会工作,负责协会发展谋划和协会自身建设,提出指导意见;

(二)负责衔接上下级工作,贯彻上级领导指示;

(三)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、会长扩大会和会员大会;

(四)检查、督促、指导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、会长扩大会和会长办公会决议的 落实、执行;

(五)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、协议等;

(六)带领协会班子成员执行协会活动计划;

(七)安排或组织所属单位和会员企业开展科技、文艺、体育等活动;

(八)主持制定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;

(九)组织相关工作考核,并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。

八、本会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协助执行会长研究、解决本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;

(二)受执行会长委托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,召开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;

(三)组织落实全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有关协会自身建设、提高素质、水平的 决议;

(四)批并签署或授权签署使协会承担责任的重要文本、文件;

(五)协助执行会长协调其他副会长开展工作;

(六)协助执行会长领导执行机构的工作。

(七)其他副会长协助执行会长、常务会长工作,根据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特长发 挥作用。

九、秘书长职责:

(一)负责组织实施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决定和授权的事项和年度工作计划;

(二)协调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开展工作;

(三)提名执行秘书长、常务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、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,提 交理事会决定;

(四)提名本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,提交理事会决定;

(五)负责本会财务日常工作;

(六)处理本会其他日事务。

十、理事会职责:

(一)贯彻执行会长决议;

(二)提议修订本会章程;

(三)决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、变更和注销;

(四)决定秘书长、执行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(五)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
(六)筹备召开理事会;

(七)选举或罢免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;

(八)决定荣誉、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;

(九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(十)听取并审议本会工作报告;

(十一)审议通过本会内部管理制度;

(十二)审议决定本会发展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;

(十三)决定增免、变更理事;

(十四)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十一、任职要求:

 常务理事以上职务任期两年(一届),两年到期后换届选举,若胜任工作、对本会 做出杰出贡献并得到理事们认可,可以连任,连任期不得连续超过三      届。

 十二、资产、费用管理及使用: 

 本会运作与活动的经费全部由会员自愿捐赠产生。 经费主要用于在高峰论坛、校友多形式的交流活动、各类型个性化的服务体系等内容上。本着校友活     动,齐心出力的原则,联谊会在不营利原则下,所有经费仅限在筹 备活动和服务经费。

十三、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:

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,由会长常务副会长 提出终止动议。本会终止动议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本 会终止前,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 善后事宜,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捐赠给浙江 大学。


联系方式

电话:0571-88273189/88273238

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B楼8F

邮箱:edp@zj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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